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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深圳市龙岗区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一、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 广东省、深圳市认定的创新平台。
    (三) 获得上级立项扶持2年内提出申请,项目正常开展。 

    二、申请材料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四)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五)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六)申请国家和省、市平台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七)国家、省、市下达文件、认定批文、合同书,资助经费下达凭证、项目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受理日期
     常年受理(831前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1-12月31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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