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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有效期

        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获取的知识产权必须在中国法律有效保护期内。目前国家对上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0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0年,软件著作权5年,植物新品种权15~20年。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在近三年获取的知识产权不会存在有效期的问题。
        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获取的知识产权则可能存在有效期的问题。如果企业通过此类方式获取的知识产权能够涵盖高新认定的有效期,则知识产权有效;否则,无效。如企业参加2009年的高新认定,则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必须能够涵盖到2011年12月31日。如果在2011年12月31日前知识产权有效期就会结束,则知识产权无效;如果在2011年12月31日后知识产权有效期结束,则知识产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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