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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标合法注册人

      人民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魏倩 徐子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2011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我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此前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转让纠纷一案备受关注,并于2月29号由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截止目前仍未宣判。

      对此,付双建坦言,此前自己几乎每天都在搜索相关新闻,“看看到底有一些什么问题”。针对此案,他认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商标经过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于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上述规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合法注册人。

      “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因此工商部门将慎重稳妥处理此案”,付双建表示。目前,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转让合同纠纷争议案件目前正在司法诉讼程序中。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诉依法进行立案,仍处在调查取证阶段。付双建表示,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门将根据结果对此案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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