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1年)》的通知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条 件
(一)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遵纪守法;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五)除了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认定标准之一:
1.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第1名;(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4)深圳市科技创新奖技术领军人物奖或创新奖第1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第1名;
(8)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9)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1名;
(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第1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 “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1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13)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1完成人;
(14)省专利奖优秀奖(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5)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6)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7)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8)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2.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2)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课题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课题组第二、三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863计划”课题组组长、副组长,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中方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且完成项目通过验收;
(7)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8)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9)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10)高等院校省重点学科带头人;
(11)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新能源、互联网三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3.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4.近5年,广东省委宣传部“十百千工程”人才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5.近5年,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研究员,来深高校聘为教授或研究员者;
6.近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
7.近5年,获得全国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
8.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第4至8名次运动员;
9.近5年,培训2年以上的运动员输送后4年内取得奥运会第2至3名次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3人次冠军(成绩为近5年取得)的主教练员;
10.近5年,直接培养出获得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冠军、亚军的主教练员;
11.近5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
12.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13.近5年,连续2年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行业排名前3名,研究小组前2名)者;
14.近5年,连续3年获得《新财富》金牌董秘者; 15.近5年,“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获奖金额排名居本行业获奖人员前5%的非高管人员或前5%-15%的人员; 16.近5年,获得省级技术能手或者省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2份(网上打印);
2.申请人的身份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详见认定材料说明)复印件各1份及扫描件(须为JPG格式)。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证书材料原件;
3.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申请表格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2楼南侧,电话:25985107)
决定机关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 序
1.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发证书;
6.入库并公告。
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证件名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有效期:5年
法律效力
通过认定者即可享受后备人才相关待遇。
收费
不收费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无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