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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 鼓励购买运用专利

         近日,《泉州市促进专利运用工作措施(2015-2017年)》(以下简称《措施》)出台。《措施》对市级层面上各项涉及专利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整合,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我市专利运用能力,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那么,对于企业来说,《措施》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呢? 
      企业购买专利,政府“报销”。在泉州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职务专利技术交易额单项达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按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
      在转型升级背景下,企业利用好专利技术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此,我市强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单位的专利运用导向。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每年奖励一批在我市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充分发挥专利奖在激励企业专利转化运用方面的积极作用。
      我市还鼓励产学研结合,对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运用进行奖励,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高等院校、市属以上科研单位每年转让或许可专利给市内5家以上企业,且每项专利转让或许可的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按每项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用于奖励为完成该项专利技术研发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等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融合资源 加强政银企合作
      为推进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促进专利权有效运用,我市建立政银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商业银行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加强政策宣传,推动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至201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专利维权成本,防范专利运营风险,力争参保专利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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