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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标注册

    一、 申请条件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
    二、 办理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和宣誓书一份;
      2、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3、 申请人名义和地址;
      4、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5、 商标图样。
    三、 办理商标注册程序及所需时间
        1 、商标注册审查
        台湾智慧财产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会对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法有关禁用条款的规定以及是否同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一般 10-12 个月可知是否通过审查。
        2 、驳回复审 
        如果商标有不当注册情况,智慧局在驳回商标前会先行发给驳回理由通知,给申请人陈述意见或减缩商品的机会。 如果经审查申请不符合注册规定,商标申请会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对商标注册当局做出的裁定不服,可于审定书送达之次日起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求。
    如果没有不当注册情况,智慧局将发给核准审定书,申请人于收到审定书次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第一期注册费用。
        3 、公告 
        交费后商标予以三个月公告。
        4 、核准注册
        如果无异议,商标给予注册,发给注册证。
        5 、注册后行为 
        从公告日起算三年届满之前三个月内缴纳第二期注册费用,或在三年届满之后六个月加倍缴纳。 
        从注册申请到领取证书的总时间大概为 14-16 个月。
    四、商标有效期 
        商标注册有效期自 注册公告之日 起计 10年,以后每次续期10年,续展次数不限。续展申请应在注册有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提交并缴纳续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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