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坪山新区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
(1)在坪山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1、资助对象:
(1)在坪山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企业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3)申请项目属企业营业执照(法定)经营范围。
2、资助条件:
(1)申请单位注册地在坪山新区,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学研究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2)专利申请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境外专利局(组织)授权,且授权时间不超过一年。在港澳台地区申请并获授权的,视为国内授权。
(3)软件著作权已获得国家版权局下发的登记证书,在取得登记证书不超过六个月。
有关坪山新区专利资助政策详情请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资助实施细则》(深圳知识产权机构编辑)
二、坪山知识产权新区境内资助金额
(1)申请单位注册地在坪山新区,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科学研究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2)专利申请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境外专利局(组织)授权,且授权时间不超过一年。在港澳台地区申请并获授权的,视为国内授权。
(3)软件著作权已获得国家版权局下发的登记证书,在取得登记证书不超过六个月。
有关坪山新区专利资助政策详情请参见《深圳市坪山新区经济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资助实施细则》(深圳知识产权机构编辑)
二、坪山知识产权新区境内资助金额
资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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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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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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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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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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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个人、坪山
新区注册企事业单位 |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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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给予取得发明专利并获得 深圳市补贴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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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坪山知识产权新区境外资助金额
地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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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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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国际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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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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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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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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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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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发明专利并获得深圳市补贴的,每项给予10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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